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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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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专项规划;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各项试点、实验工作。

(五)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审核、申报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县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七)统筹推进全县区域协调发展、老工业基地振兴、县域经济转型、沿海经济开发开放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县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相关工作;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相关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

(十一)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相关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的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十三)研究全县国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国防动员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组织起草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等政策制度草案以及有关制度措施。组织拟订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大问题。承担国防动员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价格、收费标准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价格管理权限和程序,拟订和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建立和实施价格听证制度。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商品储备。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对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储备、政策落实、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成本调查工作,负责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价格收益情况的调查,发布全县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汇总资料和相关信息,拟订成本监审工作制度、办法和目录,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等。

(十七)负责拟订县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城镇市场发展、现代市场体系、现代流通方式、生产资料流通发展、批发、零售行业、住宿、餐饮行业规划;负责全县商务运行综合分析,研究内外贸流通体制改革;承担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发业和零售业经济、住宿业、餐饮业经济指标任务;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商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

(十八)承担全县进出口指标任务;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衔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中小企业发展,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县促进进出口、扩大利用外资有关优惠政策。承担区域经济合作、外事、口岸管理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财金信用股、贸易流通发展股、外事服务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办公室、能源办公室、油气管道保护股、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纳入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第二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4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024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

1.收入预算49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96.06万元。

2.支出预算49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24万元,国防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万元。

3.与2023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955.79万元,减少65.83%,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项目工作完结;支出减少955.79万元,减少65.83%,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项目工作完结。与2023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955.79万元,减少955.79万元%,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项目工作完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955.79万元,减少955.79万元%,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项目工作完结。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3年度增加2万元,原因是国防动员车辆划转到本单位。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4.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8万元,增加16.18%,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机构人员增加,国防动员车辆增加。其中:办公费0.2万元、印刷费2.72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22.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346.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55万元,固定资产257.11万元,无形资产21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1025平方米,价值80万元;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价值7.98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69.13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财政局2024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43001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公开表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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