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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山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信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规划许可信息、海域使用权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110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办申请1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0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1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对拟制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对无法及时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坚持“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管理,把网站信息安全检查作为公开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确保上网信息准确、安全、高效,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坚持网站信息日常监测,对网站内容进行全方位监测,提高网站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依据文件公开属性审查,理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业务室与办公室专人专岗联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坚决保守秘密,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合法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0

0

3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使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职责分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了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三)强化措施,依法公开。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以县政府官方网站为主、窗口、电子公告栏、报纸等媒体为辅助,及时公布办事指南,依法公开征地信息、国有土地出让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矿业权登记和矿业权出让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地质灾害信息,确保上级政令畅通无阻。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自然资源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太全面,跟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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