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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卫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盘锦市全面振兴新突破卫生健康领域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盘锦市工业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专项方案中确定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团结带领卫健系统干部职工踔厉奋发、攻坚克难、创新实干,奋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2023年县卫健局重点工作、卫生健康民生实事等重要举措。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更好的指导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全年召开专题政务公开工作会议4次,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制定《盘山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分解,明确责任科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参与公开的广泛性、公开形式的合法性,以及意见的听取、采纳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动态更新调整。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优化完善公开程序,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要求,责任到人,密切协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符合保密要求。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定期对政府网站保障栏目进行自查,确保各栏目信息及时准确更新。二是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不断充实主动公开内容与数量。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方式,了解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强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不及时,有时需区政府办等部门及时提醒。二是公开信息数量较少、质量不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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