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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石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新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有关要求,全面履行主动公开职能,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做细做实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主动公开。全镇围绕重要工作、惠民政策、办事流程、补贴发放、财政预算等方面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条,其中政务信息93条,财务信息18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2023年石新镇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报告。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便民大厅等部门共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各单位、各部门将需要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开;已经公开的信息若发生变动时(如办事流程等)则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调整。

  四是平台建设。主要通过盘山县智慧平台、公开栏等形式,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广泛公开。

五是监督保障。全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及时性、准确性,力争使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更加完善。一是各分管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督促、审查,凡是按照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均根据公开范围合理、合法公开。二是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本部门业务工作,特别是涉及办事窗口的业务人员,要全面了解办事流程,有所调整的要及时公开,对群众咨询要予以有效解答,坚决杜绝“踢皮球”问题。三是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办检查,对工作不力的,根据情况予以问责,2023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充实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公众号、微信群进行公开,让群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目前由于网络平台更换,政府信息仅从公开栏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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