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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山县森林防火、民兵应急装备器材储备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9

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处来文《关于盘山县森林防火、民兵应急装备器材储备库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盘县国资经[2023]14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为完善盘山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做好抢险救援、救灾重点物资储备工作,增强县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经研究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盘山县森林防火、民兵应急装备器材储备库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代码:2209-211122-04-01-653150

三、项目建设单位: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四、项目位置: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2962.2平方米,拟建设的综合储备库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改造,并进行相应的配套工程建设,改造总建筑面积2801.2平方米,其中综合储备库建筑面积为2730㎡,警卫室建筑面积为71.2㎡,透水砖路面积80.1㎡,沥青混凝土路面积966.3㎡,绿化面积323.2㎡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建筑内部的地面改造2550平方米、内墙面改造3500平方米、天棚改造2251平方米、新建隔墙665平方米,屋面防水1564平方米、外墙保温及涂料1281平方米、室外台阶散水等进行升级改造。

2、对门窗进行升级改造,更换3个卷帘门、更换65樘断桥铝窗户、更换普通木门15樘、压面门板门7樘、防火门15樘。

3、配套建设122.6米铁艺围墙,双开工艺大门2樘;对配套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公用工程进行升级改造;新建透水砖路面、沥青混凝土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新建警卫室等。

4、购置相应的货架、运输设备、应急发电设备、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11月—2024年4月

七、项目总投资650万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及自筹。

你单位接到文件后,务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项目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建设手续,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早日完工发挥项目效益。

特此批复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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