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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在重要交通 路口增设显著警示标志的建议 (第6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4 浏览次数:16

冉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重要交通路口增设显著警示标识标志的建议》已经收悉,现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得胜街道前102省道与三棵村丁字路口加装闪爆灯、隆声带的建议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盘山县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到现场进行调研和勘验。经过现场勘验,我县计划在此处通过安装交通信号灯,施划斑马线来解决车速快、行人横穿马路易导致交通事故的问题,现已将在此路口设置安装交通信号灯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同时,此路段设置为严管路段,大队辖区中队联合派出所对违停车辆问题进行全面治理,为群众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二、关于高升街道南十字街路口安装或增设(礼让行人、限速、爆闪灯等)的建议

经我县交警部门实地调研和勘验,代表所提的法盘线为省级公路,是盘锦市去往北京、沈阳、鞍山等地的重要出口,因车流量大、路况好、车速快、大货车多等原因,易发生交通事故,经县政府研讨责令盘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计划于11月在此处通过加装太阳能黄色警示灯、限速标志、礼让行人标志来解决行人过马路难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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