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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孙士学、苏凤平 编号:2023102001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1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孙士学、苏凤平

国有建设用地房使用及房屋所有有权转移登记

211122101006GB00001F00010012

盘山县高升镇高升村白楼5-101

丢失

 

公告单位: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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