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刘国兴、唐秀芝 编号:2023102401

发布时间:2023-11-02 浏览次数:2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辽(2020)盘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769

刘国兴、唐秀芝

国有建设用地房使用及房屋所有有权转移登记

211122221003GB00013F00050012

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御湖林语41#1-401

丢失

 

公告单位:盘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