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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43

吕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得胜街道两处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建议已经收悉,现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到现场进行勘验,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调研。

就您提出的东外环后鸭子场村中心十字路口处交通事故多,伤亡大问题。我大队积极联合盘山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在此于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了交通岗建设。

就您提出G102京抚线与良文线交汇处村路口行人横穿道路较多机动车和行人密集多次发生交通事故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此路口设置安装交通信号灯纳入2024年财政预算此路段已由胜派出所设置严管路段大队辖区中队联合派出所对违停车辆问题进行治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将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盘山县公安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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