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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次数:37

许婷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食品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同时,也感谢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建议。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关于对食品安全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一直是政府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艰巨的、系统性的、长期性的工作。近几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思路,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领域专项整治,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通过夯实工作基础、狠抓薄弱环节、创新监管思想等措施,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得较大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基本保持持续良好的态势,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底线。

一、加强宣传教育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为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进一步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政务公开日、党员活动日等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等宣传活动,借助文明城、食安市创建多次组织深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食品流通店等发放宣传资料。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农贸市场设立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不断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源头治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建设、校园食品安全建设、小食品安全建设、肉类食品安全建设、蔬菜销售质量安全建设、食用油食品安全建设、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建设、进口食品安全建设、白酒质量安全建设、农村食品安全建设等10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食品安全建设年任务,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同时运用食品快检、食品抽检等技术手段,加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力度。2022年,全县各环节食品监督抽检1120批次,其中食品抽检720批次,不合格22批次,合格率96.94%;食用农产品400批次,不合格17批次,合格率95.75%,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并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和查处信息。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

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街道社区网格巡查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联合镇(街)政府、农业局等职能部门强化食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职能部门举报投诉热线,鼓励广大市民对违法销售食品违法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以镇、街道、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售卖假冒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行为,维护农村市场食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

尊敬的许婷婷委员,我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效果,但经营者安全意识薄弱、监管人员能力提升等问题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过程,需要循序渐进、持续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食品监管人员队伍的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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