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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次数:29

胡瑛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制定印发《盘山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师资建设。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积极组织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与辽宁省教育厅开展的新课程下高中心理健康与生涯规划研修,高中学科教师参与辽宁省普通高中教师心理健康专题培训,中小学班主任参加各级心理健康咨询师培训,提高在校教师的心理辅导水平。

二是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各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列入学期教学计划,每月不少于2节心理健康课;每学期开展一次大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班主任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师生参与线上、线下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专业力量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咨询辅导服务;组织家长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三是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各学校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突出问题清单,建立动态的学生心理信息库;分层分级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科学识别心理高危学生,掌握心理重症名单,精确实施重症管理,开展对症防治。

四是加强心理咨询室建设。各学校持续投入资金,按照心理咨询室建设标准,配齐设施设备,保障教学活动需求。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盘山县教育局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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