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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30 浏览次数:55

李金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好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全面振兴新突破“1+6”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打造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的“清风辽宁政务服务窗口”,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守正创新,锐意进取,靠前服务,精准施策,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认真传达学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会议精神、落实工作部署

1、3月30日,县委召开十四届第85次常委会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恺传达了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会议精神,并结合盘山实际,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成本竞争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等七个方面提出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2、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4月2日,盘山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动员大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召开,县委书记葛立军主持会议并强调,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提振精神,真抓实干,以狠抓“1+6”三年行动系列方案的扎实举措,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际成效,奋力实现盘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贡献盘山力量。县委副书记、县长刘鹏飞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

二、谋划年度工作,推进营商环境稳步提升

为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县政府办、县营商局把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作为促进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标尺,对照18项营商环境评价一级指标,起草了我县贯彻落实《条例》任务分工,梳理55项重点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放管服”改革、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为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改善指明了方向。

三、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夯实“集中”政务服务模式

1、为进一步压实政务服务中心外无审批,减少政务服务“体外循环”,将原来司法、民政、退役军人等单位以事项为内部管理和涉密为由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将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县委(档案局)、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局、文旅局等单位低频事项集中在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2、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建设项目报建限时办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平台、统一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改革要求,全面推进了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年初以来,通过不断积极探索和努力,项目审批代办制的推行得到更加深入推进,也取得了进一步的成效。2023年截至目前,共受理全程代办项目3个,办理审批事项17项,涉及投资金额0.15亿元;协调办理单项项目21个,涉及投资金额7.29亿元;代办指导电子化营业执照注册25项、电子化营业执照变更48项、电子化营业执照注销11项。

3、对一些重点项目,代办人员深入企业,对审批事项提前介入,现场指导,尽其所能,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各方面事项,包括施工图审查和招标备案过程中一系列繁琐事项,变“投资人跑”为“代办跑”,变审批事项“多次办”为“一次办”,大大解决了企业困扰的“审批难”“审批烦”等问题。通过开展全流程、全天候、全链条、全覆盖的代办服务,与申请单位零距离沟通,主动对接,对重点项目的上门服务、驻企服务、跟踪服务的系列积极和真诚举措,得到了项目单位的一致好评,对代办服务给予充分赞誉。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1、根据市里的统一工作部署,配合全市推进政务服务标化工作,截至日前共完成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建部门、文旅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全市统一工作。

2、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情研究》提出的问题,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意见方案,申请人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坚持自愿自主对政务服务评价行为,不得干预。

3、按照省市纪委监委、营商局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的工作部署,盘山县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282项,其中县直部门239项,镇(街道)27项,村(社区)16项。

五、开展失信违诺治理,推动营商环境监督

1、加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要求,转发《盘锦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大诚信政府建设力度。结合《盘锦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做好任务分解;结合5.15政务公开日,通过在县营商局设置信用信息服务查询专区、加深窗口单位文明引导服务、在全县大力宣传诚信等方式开展系列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参与群众2000余人次, 进一步推动了诚信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2、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依据《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和《盘锦市进一步推进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对政府拖欠各类款项、招商政策承诺不兑现、土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各类营商环境投诉案件进行整治。县营商局牵头组织各单位对照失信整治工作重点,形成政府失信问题台账,并逐条制定解决措施和完成时限,通过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电话调度等方式,对政府失信问题台账中的节点计划持续跟踪督办。建立了以县信用办牵头、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严重政务失信治理队伍,对严重失信主体法定代表人进行集体约谈,同时就信用修复操作流程对失信主体进行了专门辅导,以此督促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截至目前,3家严重失信事业单位已经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制定了严格的还款计划并付诸实施,主动修复和认真整改失信行为。

3、着力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案件。通过政府官网、官媒和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征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建议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通告,在政务实体大厅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箱,畅通举报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采取直接办理转办督办第办理形式加快推进企业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上半年调查办理了2件营商环境投诉案件。

4、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按照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要求,制定印发《盘山县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盘山县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工作已经落实开展2批次计12件问题,其中第一批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台账涉及问题7个,第二批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台账涉及问题5个,台账12个问题均已经解决完成,办结率100%。

5、大力推动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办理。年初以来,截至目前办结营商环境投诉案件5件,支付约213万元。阶段性推动6件,支付245万元。

六、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夯实法治营商环境

推动完善执法程序,县司法局根据制定的《盘山县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秩序。加大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力度,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对涉企案件按照“五优先”原则,及时受理、调解、审理、执行,着力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厘清职权边界,组建完善执法队伍,健全执法机制,探索执法路径,持续推行柔性执法,行政执法由“粗放”向“规范”、“刚性”向“柔性”转变。搭建检察服务和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专门平台,合作建立试点,共同探索“检企共建,司法护航”的新型政商、检企关系。

七、持续助企纾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持续推动落实免申即享工作。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县营商局持续推动我县惠企强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政策申报工作和落实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实施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免收约25万元、免收机动车牌照费约50万元。

2、加强项目管家抽查工作。2023年行业主管部门动态完善配备项目管家,其中配备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8个,规上企业86家,限上企业32家,共配备项目管家52人。县营商局每月定期对项目管家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累计100次。项目管家定期与企业联系,及时掌握企业运营动态和需求,如有需要解决问题,都能做到及时沟通,积极配合。

3、强力推动助企先锋“双进双促”工作。按照《关于深化“千人助千企”活动,开展“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县营商局作为协调办理组的牵头部门,一是通过微信工作群,提醒助企领导干部热心服务、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用情用力为企业家解决后顾之忧,办好生活中的“关键小事”。二是定期调度汇总盘山县“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问题台账,认真梳理领导干部上报的服务企业情况,并逐一与企业进行核实,确保问题的真实性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进展情况,压实助企领导干部的责任,推动“双进双促”工作向实向好发展。截至目前收集42个问题,已解决21个问题,其中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咨询6项/次,协调解决企业要素保障问题3个(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10人),解决企业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其他问题6个,开展党建共建活动4次,推动党组织组建1个,推动营商环境问题整治1件(帮助企业清欠200万元)。

 

 

盘山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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