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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小学暑假时间已定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中小学暑假时间已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假期7月17日至8月31日普通高中学生假期7月24日至8月31日8月25日起为学前周,9月1日正式上课。

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市教育局做了以下安排:

 

做好假期前教学安排

 

各学校要将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落实好“双减”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和进度,防止给学生增加过重的负担。落实好相关文件要求,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0日—7月12日进行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测试,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考试名次等信息。

  

做好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指导工作

 

各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创新假期作业形式,倡导给学生布置一些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根据家庭和学生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各学校不得以托管为名,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不得开展全员参与的一刀切式托管服务,不得开展只针对毕业年级的选择性托管服务,真正减轻家长和学生负担。

各中小学校要与学生家长密切沟通,提醒家长不要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加强劳动教育;强化学生自我防护教育,在确保安全、避免聚集的情况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倡导学生开展文化、体育、艺术以及适合的户外活动,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开展好安全教育。

  

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全力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假期安全教育,特别是对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居家用电用气用火等重点内容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按照乙类乙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做好假期校园防汛工作。加大对重点部位、重要目标、要害区域的检查巡查,严防被盗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发生重大紧急事件,要立即上报,坚决防止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相关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教育信息管理,加强对学校招生信息的统一发布和管理,严禁以各种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高考状元”“中考喜报”“高考喜报高分学生等。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开展师德师风、学科知识、应用能力学习培训,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方面的相关文件要求。假期期间,严禁学校、教师以任何借口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补习班和培训班,严禁学校、教师利用网络形式进行线上违规授课,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

  

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治理工作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双减机制作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暑期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培训机构存在的各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培训行为。要重点清查隐形变异培训机构,严禁非学科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规范资金管理,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或退费不合理行为;清查从业人员及培训内容,查处超范围培训、超前超纲培训等问题。督促培训机构自觉依法办学,健全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合法权益。


关注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和衔接,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信息来源:印象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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