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农【2023】6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501.4万元,用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所需支出,由县财政局专项拨款,此款为一次性补助,专款专用。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农村—农业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资金来源:省专项(一般预算)
盘山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