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对象:盘锦人合木业有限公司
执法机关: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该企业未告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马某某、梁某某等10人职业病危害因素真实情况案
案件来源: 监督检查中发现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处罚结果: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3年5月9日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05091157032149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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