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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面振兴 盘锦走在前列 |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召开

4月4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盘锦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重点介绍盘锦市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盘锦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发布会上,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盘锦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的出台背景、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经济区,共同起草制定了《盘锦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专项方案》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要求,细化设置了5个方面共计32项重点任务。计划通过三年努力,到2025年,全市乡村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主导产业走在全国前列;生态宜居实现新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打造全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样板;乡风文明得到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农民精神风貌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治理有效获得新进步,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结合更加充分,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活富裕达到新水平,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居全省前列,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推动盘锦乡村振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贡献。

会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等部门负责人聚焦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分别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县委常委、副县长冯大庆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就盘山县深化人居环境建设,打造全国美丽乡村样板等项工作回应媒体关注。

上级驻盘主要新闻单位、市直及县区主要媒体及新媒体记者参加本场发布会。

信息来源:印象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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