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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3〕17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指挥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3874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力实施盘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加强县级统筹、跟踪落实和工作调度,县政府决定成立盘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组织实施盘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刘鹏飞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谢  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总 指  挥:杨香浩  新材料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冯大庆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可可  副县长

曹静竹  副县长

赵天久  副县长

韩东斌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孙祖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鑫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王锡权  县教育局局长

张兆阳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佟百军  县公安局政委

王伟清  县民政局局长

陆  潇  县司法局局长

陈小天  县财政局局长

祝成刚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薛  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宝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蔡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桂立  县水利局局长

贾  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唐  博  县文旅广电局局长

李  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  刚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希凯  县应急局局长

王  宇  县审计局局长

孙  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于丽娜  县统计局局长

候振春  县营商局局长

张  勇  县医保局局长

刘大航  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  松  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张洪波  胡家镇镇长

李春贵  甜水镇镇长

王  庄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斌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征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亮  陈家镇镇长

孙佳铌  沙岭镇镇长

杨  桥  吴家镇镇长

范海川  坝墙子镇镇长

李  阳  古城子镇镇长

郑  钧  羊圈子镇镇长

蔡晓旭  石新镇镇长

乔  牧  东郭街道办事处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刘鑫同志兼任。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指挥部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三、专项推进组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

围绕《盘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确定的十个方面重点任务实现新突破,指挥部下设10个专项推进组。各专项推进组负责组织制定自身领域的三年工作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账,谋划政策措施,按月调度进展,督导任务落实,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各专项推进组均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做好专项推进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衔接,认真完成专项推进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一)投资消费出口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谢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曹静竹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营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具体负责在推动经济增长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组织实施《盘山县打造石化及精细化工全产业链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和《盘山县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

(二)产业结构调整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李可可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县电商物流服务中心、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网格中心,各镇(街道),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具体负责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组织实施《盘山县工业增长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科教人才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李可可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营商局、县总工会,各镇(街道),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具体负责在塑造发展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重点领域改革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谢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委财经办(县委改革办)

成员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营商局、县税务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各镇(街道),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具体负责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财经办(县委改革办)。

(五)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赵天久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营商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招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具体负责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开放合作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曹静竹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成员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电商物流服务中心、县招商服务中心,各镇(街道),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具体负责在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

(七)乡村振兴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冯大庆  县委常委、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具体负责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组织实施《盘山县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八)区域协调发展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谢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营商局、国网供电盘山分公司,各镇(街道),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具体负责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组织实施《盘山县深化央地合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

(九)美丽盘山建设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李可可  副县长

牵头单位: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具体负责在绿色低碳发展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组织实施《盘山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办公室设在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十)民生保障专项推进组

负责领导:赵天久  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税务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网格中心,各镇(街道),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具体负责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实现新突破领域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十个方面新突破重点任务由10个专项推进组负责推进,6个专项方案由各分管副县长负责组织推进,统筹总方案和专项方案的衔接落实,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文件解读:(图解版)《盘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此页无正文)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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