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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应急局中央转移支付自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部分)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111

附件3

辽宁省中央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落实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部分)资金的发放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针对我县2022年冬春受灾情况经摸底、调查,得出我县有受灾人员53701人补助金额1288.8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通过对中央转移支付的生活困难救助金补助合理支出安排,直接发放老百姓手中。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得以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发部分)资金的发放1次,金额1288.8万元,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主银行卡里。

质量指标

本次救助金全部、全额发放到群主手中,均验收合格

实效指标

资金全部到位,支出的合理性经过审核。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发部分)资金拨付到位,保障了群众的正常生活。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已完成,无偏离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已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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