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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稳步推进粮食加工企业建立粮食社会责任储备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14 浏览次数:121

为加快建立县域粮食社会责任储备,提高粮食市场调控能力,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辽发改粮食〔2022〕464号)以及《关于建立全市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的通知》(盘发改发〔2021〕194号)文件的要求,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面向全县粮食加工企业充分宣传动员,号召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县域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相关工作。目前,已在县域10家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建立了一定规模的粮食社会责任储备,并与企业签订了承诺书。

随着县域粮食社会责任储备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县域粮食市场供给保障能力。下一步,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加强社会责任储备后续监督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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