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门诊慢特病问答

发布时间:2023-01-09 浏览次数:4077

一、什么是门诊慢特病的待遇?

我们知道,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报销是住院费用,但是一些慢特病,比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尿毒症血液透析、恶性肿瘤等,不一定每次都需要住院治疗,在门诊也可以进行治疗,门诊慢特病待遇就是取得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所发生的合规诊疗项目(包括检查化验)、常规药品以及医用耗材等医疗费用,也纳入到门诊报销。

目前,我市门诊慢特病的病种执行辽宁省统一标准,门诊特病13种,慢病28种,一共41种。每种病种的报销额度不同,但不计入职工、居民的门诊统筹限额。

二、门诊慢特病的待遇如何办理?

我市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采取即时认定和统一组织认定两种形式。

(一)即时认定

1.病种包括:结核病、丙型肝炎、布鲁氏菌病、恶性肿瘤、白血病、血友病、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未成年人)、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未成年人)、癫痫(未成年人)、透析、子宫内膜异位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康复治疗(未成年人)、慢性乙型肝炎、艾滋病、精神病、术后抗栓治疗、心房颤动、心肌梗死(限搭桥)、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银屑病、糖尿病(限Ⅰ型糖尿病)。

2.申报时间:即时办理(节假日除外)

3.办理地点:

传染类疾病到盘锦市第三人民医院或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办理。

精神类疾病到盘锦市康宁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办理。

其他疾病到我市三甲级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办理。

(二)统一组织认定

1.病种包括:心肌梗死、高血压(合并症)、慢性心力衰竭、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多发性肌炎、糖尿病(合并症和并发症)、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肝硬化失代偿期、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征、白塞氏病、慢性肾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2.申报时间:原则上一季度一次,因疫情原因,具体时间以“盘锦医保”微信公众号上通知为准。

3.办理地点:到居住地附近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三、门诊慢特病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患者的身份证、医保卡(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病种的医疗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专用章),部分病种可为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原件加盖有效专用章)。

四、如何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今年和以往不同的,一是享受我市门诊慢特病待遇的(除透析患者外)患者可直接到我市任意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购药,也就是说无需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了。二是原门诊慢特病待遇起付标准(门槛费)500元全部取消,也就是说不在设起付标准。

享受门诊慢病待遇的参保患者到选定的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或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挂“门诊慢性病”号→就诊→开相关检查和处方→交费。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