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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2〕5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浏览次数:539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农田〔2020〕204号)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盘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指导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冯大庆  县长

长:贾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    县发改局局长

陈小天  县财政局局长

何桂立  水利局局长

刘希凯  县应急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于丽娜  县统计局局长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洪波  胡家镇镇长

李春贵  甜水镇镇长

侯振春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家镇镇长

   吴家镇镇长

范海川  坝墙子镇镇长

孙佳铌  沙岭镇镇长

   古城子镇镇长

   羊圈子镇镇长

蔡晓旭  石新镇镇长

   东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海潮  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高秀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

葛大海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刘坚(兼),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日常组织和实施。相关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即时撤销。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118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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