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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16

胡瑛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老年保健品的关心和关注,同时,也感谢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保健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的工作建议。近几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保健品”市场乱象反响强烈,为此,我局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全面摸排,建立保健经营主体档案。对辖区内“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彻底摸排,摸清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地址,所生产经营的“保健”类商品的种类、名称、功效等内容,建立保健类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同时严加审核,清理不符合主体资格的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发挥媒体优势,畅通宣传渠道,形成宣传合力。一方面充分发挥消费教育引导功能,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信息传播,开展保健品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另一方面,要求媒体积极参与市场的监督,为执法部门提供线索。利用节前打击违法销售保健食品活动、3.15广场咨询、媒体公益广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保健食品的宣传。

(三)实施最严打击,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进一步加大对“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立案一起,依法从严查处,处罚到人。对发现有重大案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全面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压缩其生存空间。

(四)进一步强化长效机制的建设。继续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加强社会共治,形成整治合力,在搞好运动战、闪电战的同时,打好阵地战、持久战,不断完善“保健”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全力做好“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监管工作。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街道社区网格巡查员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联合卫健局、街道办等职能部门强化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以老年人识骗、防骗为主要内容,继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加强对总局制定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宣贯,指导保健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明白理性消费。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职能部门举报投诉热线,鼓励广大市民对违法销售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最后,感谢您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保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健全“保健”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为我县营商环境、平安盘山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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