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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7

孙东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中老年劳动力继续创收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1、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不断强化就业工作宣传,做好《就业促进法》和《就业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一是加大服务窗口宣传,发挥就业劳动保障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普遍设立政策咨询窗口;二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专题宣传、乡镇巡回宣传、制作宣传画板、服务大厅投放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

2、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作用,利用地域特色产业,尤其是与农业产业相关的手工型高毛利产业,如低耗能的食品加工业,区域特色苇编产业等,通过定期举办人力资源招聘会、专场招聘、现场服务等多种形式,让地域企业带动有能力继续劳动创收的人员持续工作;

3、建立就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动态掌握劳动力资源供给和企业需求,加强沟通对接,促进供需服务精准匹配,以镇(街)、村(社区)网格中心为依托、以各镇街劳动保障所为骨干的网络化服务体系,着力开展为农村劳动力提供用工信息、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工作;通过零工儿智慧就业用工服务平台,对零工平台进行宣传,为需要短工、零工的劳动力搭建创收平台。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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