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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14

姜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盘山县太平路口路段道路交通》的建议已经收悉,现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到现场进行勘验,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调研。

就您提出的安装减速带建议:G102京抚线,是我县境内两条国道之一,路面宽、车流量大、交通繁忙。减速带的安装在城市道路可以起到预防交通事故的作用,但设置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却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是高速行驶的各种车辆通过设置的减速带时,增加车辆损毁和易发生爆胎的交通事故;二是易造成人为堵车,影响畅通;三是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通过设置的减速带时,易造成的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等。因此,国省干道全国基本上都没有设置减速带的先例。但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和交通安全无小事的原则,大队近期将组织警力,根据您的建议,按照道路交通设施安装申报流程开展申请工作,力争在60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成并投入使用。

目前我县大荒至盘锦北的道路有2条,其中1条由于路况较为复杂且为园区道路,因此大货车、油罐车等重型机动车多选择G102京抚线作为道行道路,导致京抚线的交通事故情况多发于其他线路。为此大队专门召开 会议进行研判,研究、探讨解决隐患事故的方案,我们也函告至交通运输部门,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旨在通过完善、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设施,改善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将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为群众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

  

 

 盘山县公安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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