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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13

陆一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102国道浩业至得胜村主路口主街重新安装路灯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关于安装路灯建议;根据县交通部门了解,原路段曾由得胜街道和住建部门设置了路灯,2017年由得胜街道拆除,该路段为国道京抚线线,属于城市外道路,由盘山县交通部门负责日常养护管理,设立路灯属于城市道路管理范畴,应由得胜街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实施。

 

盘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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