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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秋粮收购和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10-21 浏览次数:180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好粮食流通秩序,根据年初工作计划,2022年11月初至2023年3月末秋粮收购期间重点工作如下:

一、做好秋粮收购工作

一是加强秋粮收购工作指导,督促县域粮食收储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农民手中余粮,宣贯收购政策,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二是各粮食收储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入市收购,防止发生“卖粮难”。

二、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收购业务流程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增扣量规定;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顶新”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克扣补贴、“打白条”或拖欠农民售粮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入库验收走过场、虚假验收现象;是否建立规范严格的数量、质量管理档案。

(二)加强对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监督指导粮食收购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核查粮食收储企业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和执行统计制度;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购品种、质量要求等相关信息;排查是否存在不及时支付售粮款、坑农害农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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