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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教通字〔2022〕27号 关于印发《盘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4 浏览次数:383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盘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教育局

            2022年8月23日

 

 

 

盘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盘锦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规范办学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分班工作进行阳光操作、均衡分班,促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实施目标

通过实施阳光招生,努力建立科学合理的招生分班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从根本上解决新生入学择校、择班问题,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和家庭贫困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三、工作原则

(一)公开原则。各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坚持阳光分班,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方案及结果。邀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参与监督。

(二)均衡原则。做到“四个均等”,即班级人数均等、学习能力均等、性别比例均等、教师配置均等。

(三)全面原则。各校确保每一名新生全部录入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保证全体新生参加“阳光分班”。

(四)随机原则。学生名单按“均衡原则”生成后,班主任现场抽取抽签顺序号,再依据顺序号抽取所任教学生(班级)。在抽取学生(班级)前学校应公开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情况。

四、工作程序

(一)确定班数。县教育局根据所属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实际学生入学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小学班额不超 过45 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二)学生分班。各班级名单由县教育局负责,指定由学校制定,县教育局要对分班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如采用招生平台自动生成编班名单,平台将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编班号,分班名单及时面向社会公示。

(三)教师分组。各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学校要将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组合名单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学科、姓名、性别、年龄、教龄、职称、学历、学位和主要教学成绩等)。

(四)确定班级。纪检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家长、学生代表现场共同监督,由班主任、学生或者家长代表抽签决定各编班班级与班主任组合,抽签结果现场公布。

(五)对未按时报到和转入学生的处理。对未按时报到而未予以分班以及转入的学生,报到时,按照“平行班最大班额与最小班额差值不应大于2”的原则编入班额最少的班。

(六)对分班后转出到外校的学生的处理。对学生因户籍、 务工等原因到外校就读的学生,如该生申请转回至原学校时,原则上回原班级,不得借机择班,如该班人数过多,则按后转入学生处理。

五、具体要求

(一)各校要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行政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相关监督人员为成员,做好“阳光分班”工作。

(二)各校要细化并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程序和要求,分班过程全程录像,县教育局对“阳光分班”的各项工作跟踪检查。

(三)对特殊学生(如残疾学生)的处理。分班前学校要掌握特殊学生的基本情况,该部分学生要尽可能均衡分配至各个班级。

(四)“阳光分班”结束后,各校要及时将分班结果(学生名单及任课教师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同时公示参与本次分班工作的监督员、举报及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分班结果在公示结束后报教育局备案。

(五)新生入学后各校要按照“阳光分班”结果,将学生相关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不得再进行调整或重新分班。

(六)各校要广泛宣传“阳光分班”重要意义,争取社会的理解、认可和支持。要规范做好“阳光分班”的档案工作,自觉接受各类检查和监督。

 

附件:学生分班功能设计说明

一、功能需求

学校录取结束后,根据录取名单(小学、初中)或者分班考试名单(初中),以及起始年级的班级数,将学生按一定规则平均分配到各班级。

二、数据来源

1.招生平台中各学校的录取名单(“录取成功”状态),其中初中录取名单应包含小升初考试成绩(人工导入)。

2.各学校的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班级数(人工录入,系统采集)。

三、功能设计

(一)分段

1.需分班的男生总数/班级数=男生分段数

例如:男生400人,班级数14 个,男生分段数=400/14=28.6 ≈29(向上取值)

如以成绩降序排列:第1名到第14 名为第一段;第15 名到第28 名为第二段,以此类推。

2.需分班的女生总数/班级数=女生分段数

例如:女生300人,班级数14个,女生分段数=300/14=21.4≈22(向上取值)

如以报名号升序排列:第 1个到第14个为第一段;第15个到第28个为第二段,以此类推。

(二)段内编号

按照报名号或者小升初成绩对段内学生编号

1.男生段内编号(段内学生数<=班级数)

例如:从第一段开始分,然后第二段,第三段......一直到第29段。

第N 段编号

第N 段未编号的第1个学生,随机从1-14中编号(如编号已被占用,则可采用编号+1,直到找到未占用编号为止),直到段内所有学生编号完毕。

2.女生段内编号(段内学生数<=班级数)

例如:从第一段开始分,然后第二段,第三段......一直到 第 22 段。

第M 段编号

第M 段未编号的第1个学生,随机从1-14 中编号(如编号己被占用,则可采用编号+1,直到找到未占用编号为止),直到段内所有学生编号完毕。

(三)编号说明

所有学生的编号为1-14 号的任意数,其中编号一致的学生固定为同一个班级。

以下为人工操作内容:

教师分组结束后,各班级(编号一致)与教师编组随机进行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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