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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2〕33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6·30交通事故后续处理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2 浏览次数:1697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6·30交通事故后续相关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总 指 挥:谢  恺  常务副县长,盘锦高升经济区

党工委书记(兼)

副总指挥:韩东斌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组    长:刘明伟  古城子镇党工委书记

蔡  峰  县交通局局长

刘希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妍  县卫健局局长

张  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

二、责任分工

(一)事故处理组。

组长:张  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郭  伟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国启文  县公安局法控大队大队长

职责:事故责任划分以及相关法律解释。

(二)家属安抚组。

组长:刘明伟  古城子镇党工委书记

成员:李  妍  县卫健局局长

郭  伟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邱恩远  县公安局维稳大队大队长

职责:负责伤病人员的治疗协调、伤病人员家属的安抚稳控、事故后续的保险赔偿和法律诉讼的协调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

组长:刘希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  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  伟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职责:负责事故情况调查。

(四)道路安全隐患调查整改组。

组长:蔡  峰   县交通局局长

成员:张  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  伟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五)舆情管控组。

组长:杨  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张  迪   县网安大队大队长

职责:负责网络舆情监控。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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