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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情况说明

按照《辽宁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细则》有关规定,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盘山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进行调查,截止327日中午12:00,关于对盘山县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认可度调查的情况说明如下:

盘山县有效调查问卷共14514份,其中,满意问卷数12590份,综合满意度为8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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