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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辽河盛鑫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符合设立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条件公示

经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盘锦辽河盛鑫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符合设立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427-3552908)。

机构名称:盘锦辽河盛鑫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地址:盘山县坝墙子双井子村

法定代表人:陈彦龙

机构编号:211122240006 

有效期限:2022年3月10日—2024年3月9日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信息来源: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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