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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2〕11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3 浏览次数:2737

石新镇人民政府、羊圈子镇人民政府、东郭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夯实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盘山县人民政府成立盘山县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冯大庆  副县长

副组长:赵恩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祝成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蔡晓旭  石新镇镇长

郑  钧  羊圈子镇镇长

张树文  东郭苇场党委书记

孙宝利  羊圈子苇场党委书记

王  克  石山种畜场党委书记

乔  牧  东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荣华  县政府督考办主任

黄晓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俊梅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发栋  县社会保险分中心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祝成刚(兼)任。

二、职责分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对东郭街道、石新镇、羊圈子镇凌海户口人员档案进行核查工作;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东郭街道、石新镇、羊圈子镇档案借调等工作;对确认骗保人员及时停保工作;协助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收集线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及时上报工作进展。

东郭街道、石新镇、羊圈子镇、东郭苇场、羊圈子苇场、石山种畜场:负责摸清本辖区内凌海户口人员在东郭苇场、羊圈子苇场、石山种畜场参加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底数,并对档案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社会保险分中心:负责对不符合参保人员账户进行封存、计算涉案人员已发放养老金金额,并及时报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做好维稳、舆情控制工作;对骗保案件进行立案、审理工作;对骗保资金进行追缴工作。

县政府督考办:负责对盘山县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督导,与市政府督查室沟通协调,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立即部署,马上整改。

2. 整改过程中,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整改进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实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 整改完成后,要举一反三,纠建并举,对标对表查找弱项,结合工作补齐短板,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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