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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设立首批营商环境监测点、聘请监督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纪委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1月29日下午,盘山县举行营商环境监测点授牌、监督员受聘仪式。


会议解读了《盘山县营商环境监测点工作规则》《盘山县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规则》。

县委常委、副县长谢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邢帅为全县首批8个营商环境监测点授“盘山县营商环境监测点”牌匾,为首批8名营商环境监督员颁发“盘山县营商环境监督员”聘任证书。


谢恺在讲话时指出,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和群众感触最深,也最有发言权。这次营商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的设立就是要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更好地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更多的行政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提高宗旨意识,营造“亲商”、“爱商”、“敬商”的社会氛围,以此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立足政治监督定位,严格按照省纪委1号文件要求,建立更多的监测点、聘请更多的监督员,不断扩大监测覆盖面,以强化日常监督推动源头治理为主线,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测点、监督员作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谢恺希望营商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职尽责,为全县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提升建言献策。政府职能部门要主动有为,健全保障机制,协同联动到位,充分彰显共创优越环境的整体效能,以营商环境建设的扎实成效,助力盘山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信息来源:印象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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