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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2021年“11.8”雪灾冬春救助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次数:159

2021年11月8至10日,盘山县区出现大到暴雪、雨雪冰冻、寒潮、大风天气。降水量40.9毫米,积雪深度30.5厘米,西北风7-8级、阵风10-11级,局部可达10级以上。盘山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紧急召开救灾、核灾会议,为扎实做好我县受灾人员救灾、核灾准备工作,部署各镇街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救灾、核灾事项,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要按照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认真抓好救灾工作。尤其在冬令春荒期间,要把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安排落实救助资金,镇街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肃纪律,规范程序,完备手续,将救灾款物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把握进度、按期完成。在春节前将救灾款物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保证其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及时总结、客观评估。冬春救助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要及时组织救灾款物监督检查,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夯实救灾工作基础。

本着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今年11.8雪灾共受灾人员2884人,其中冬春救助统计表前八十六人每人194.57元、第八十七人194.54元、八十八到二千八百八十四每人194.52元,合计共五十六万一千元整。 救助时段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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