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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盘锦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校内“双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次数:136

各学校:

现将《盘锦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校内“双减”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进一步加强期末阶段作业管理和考试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持之以恒做好校内作业减负,加强期末阶段作业管理力度,杜绝增加学生作业负担,强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随意增加教学容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命题,严格运用考试结果,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2.进一步做好“双减”各项要求。各校要将该文件内容传达到每名教师,提高对“双减”精神的再认识。各校要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本校期末“双减”及考试情况形成工作小结报送县教育局邮箱:wm3552182@163.com

3.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县教育局要继续加大期末这一重要节点的“双减”工作检查,一经查处违反“双减”工作要求的学校和教师,要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盘锦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校内“双减”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校内“双减“工作的通知.pdf

 

 

盘山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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