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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次数:2402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办发电〔2021〕13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办发电〔2021〕17号)要求,坚决遏制违建别墅屡禁不止、整而未治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及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别墅等行为,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跟踪问责、建立长效机制、防止乱象反弹,根据《辽宁省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辽违建别墅整治办发〔2021〕1号)和《盘锦市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盘违建整治办发〔2021〕2号),盘山县制定《盘山县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盘县违建别墅整治办发〔2021〕1号。

二、目标任务

把深入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位,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分工、工作要求三部分组成。

按照党中央部署,各级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以下简称“专项办”)不撤销,继续运行两年左右时间,围绕“深化”和“巩固”,坚持,县负总则、镇街抓落实,严格属地管理,逐级落实责任,持续抓好违建别墅问题整治,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县专项办牵头组织各镇街专项办认真排查梳理问题线索,及时按要求移送,开展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紧盯各自主管领域,发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报送县专项办。

按照“认识要提高、底数要清楚、整改要到位”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职尽责;全面清查问题底数,深入排查、移送涉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一抓到底,绝不姑息;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对问题紧盯不放,动真格、用实招,有效解决责任不落实、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违建别墅乱象,切实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实际行动。

各镇街要及时总结、举一反三,建立早发现早处置工作机制,实现常态治理、长效治理。“零容忍”管住新增,对顶风违建项目露头就打、严肃查处。

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守住各自职责底线,紧盯各自主管区域,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湖水库管理范围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依法履行行业和重点领域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逐级上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办法提出了三大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2、压紧压实责任、提升工作质效。3、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追责问责。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1〕8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关于修订进一步加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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