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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大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25 浏览次数:157

目录

第一部分盘山县人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盘山县人大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人大2022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山县人大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五)监督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六)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七)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八)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九)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十)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十一)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

(十二)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免;

(十三)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四)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十五)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六)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七)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一)盘山县人大常委会

1、盘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盘山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3、盘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4、盘山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二)盘山县人大专委会

1、盘山县人大法制委员会

2、盘山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3、盘山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要求,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部分盘山县人大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2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2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2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2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人大2022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要求:

1.收入预算47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38  万元。

2.支出预算47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4.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59万元。

3.与2021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13.32万元,减少2.8%,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支出减少13.32万元,减少2.8%,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与2021年度预算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3.32万元,减少13.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3.32万元,减少13.32%,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1年度减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7.7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2万元,增加5.6%,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增加。其中:办公费8.5万元、印刷费1.8万元,手续费0.1万元,维修费2.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3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山县人大资产总额94.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2.4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2.48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2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1]12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人大2022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

盘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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