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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财政局2021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4 浏览次数:1024

一、(32项)强化项目资金支持

发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撬动作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走向共同富裕道路 

(1)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情况。2021年我县共申报13个壮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行政村,涉及5个镇(街);每村按照100万元的标准,财政奖补资金共投入130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奖补资金104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60万元。

二、(55项)推进农村道路建设

统筹现有交通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村内道路建设和改造

(1)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情况。2021年,全县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覆盖3个镇(街),修路总里程70公里,省财政奖补1224万元,市财政配套262万元,县财政配套262万元。

三、(98项)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办公经费等。

 

(1)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情况。2021年全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157个村(含3个涉农社区),全年各级财政配套资金3925万元,其中省级专项418万元、市级专项1937万元、县本级配套1570万元。

(2)社区工作者经费发放管理情况。将社区工作者工资及保险纳入预算管理,保障社区工作者工资及保险足额、及时拨付。2021年1-2月份工资拨付476.5752万元,由于今年我县村两委换届,村两委人员有变动,且人数有所增加,需等待民政部门重新调整工资额度,致使村两委成员及网格管理员、辅警自今年三月份以来工资未发放,拟定12月底拨付。

(3)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情况。2021年全县154个行政村,按每个行政村10万元标准共拨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1540万元,其中:市资金770万元、县配套770万元。

四、(116项)加强农业保险工作

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完善生猪保险运行机制,推进养殖业保险健康发展。

1.种植业保险

盘山县2021年继续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扩大水稻、玉米、花生大豆等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降低灾情风险,保障农民收入。

2021年水稻参保户27832户,播种面积61.1万亩,承保面积57.17万亩,参保率93.57%,保费1695.37万元,水稻保险县级财政应承担部分今年由市级财政承担。

玉米参保户15370户,播种面积13.04万亩,承保面积12.20万亩,参保率93.61%,保费297.12万元,玉米保险县级财政应承担部分今年由市级财政承担。

大豆参保户197户,播种面积197亩,承保面积1715亩,参保率49.6%,保费1.75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补贴0.16万元。

花生参保户2219户,播种面积3333亩,承保面积3303亩,参保率99.1%,保费54.18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补贴4.88万元。

2. 养殖业保险

盘山县财政局2021年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调动广大农户的养殖积极性,促进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全县投保生猪37.4785万头,其中能繁母猪1.7754万头保费145.3764万元,育肥猪35.7031万头,保费1571.1294万元。

2021年盘山县养殖保险总保费应为1716.5058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5%,应为128.737935万元。上级专项中央占比40%共计686.60232万元,省级占比25%,共计429.12645万元,市级占比7.5%,共计128.737935万元。其余20%部分为农户自缴。

五、(111项)发挥专项债券支持作用

积极包装储备乡村振兴专项债券项目,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到财政部新增债券项目库,争取专项债券获批发行。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新增债券资金,目前已包装入库“盘山县乡村振兴项目”、“盘锦纸制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盘山县农民大学堂项目”三个项目,金额共计8.6亿元。在获批发行后可发挥新增债券对乡村振兴的支持作用。

六、(52项)加强公共设施维修养护

落实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补助政策,维护以农村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公共设施、场所和项目,重点支持对农民生活影响较大、需求最迫切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确保农村公共设施正常使用和使用安全。

积极落实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补助政策,全年下达农村改厕资金991.2万元,拨付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等相关资金527万元。确保农村公共设施正常使用。

七、(110项)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加大各级财政“三农”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推动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相适应。

2021年向上争取农林水专项资金35076.96万元,其中:农业专项资金24586.67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业生产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渔业发展补助、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业生产救灾补助等方面支出;水利专项资金10490.29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河(湖)长制河道综合治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中央及省财政水利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本级投入农业及水利资金5604.4万元,其中农业资金2353.31万元,水利资金325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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