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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1386

一、制定意图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盘山县民政局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提升工作效能,以“为民服务、零距离、群众办事不出门”为目标,转变执政理念,强化机制创新,积极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着力构筑为民、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机制,精心打造为民服务“绿色通道”,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总体要求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村(社区)便民惠民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强化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我秉着便民利民,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整合各类资源,促进基层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工作目标

针对残疾服务,我县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办理低保救助,解决残疾人家庭的日常基本生活。另一方面,社区免费为他们提供残疾人保障法的咨询服务,并积极向他们宣传相关的法规和优惠政策。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我县的老年人也在逐年增长,如何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服务,也是我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利用社区资源,如乒乓球室、社区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各类活动室,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的文体活动。受到了广大老人居民的好评。

针对空巢老人,村(社区)工作人员负责自己包片范围内的老年人,在入户调查中积极与他们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用行动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开展的一系列为老服务提高了辖区内的老年人生活质量,积极帮助他们安享晚年。

四、主要任务

(一)抓好“一个回路”。

在工作中,我们从抓受理、办理、回复三个环节入手,规范办事程序,建立起纵横相连、高效运转的封闭办事系统。纵向上,群众申办事项,先由代办员受理、登记,之后由送交给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的代办点。便民服务大厅受理登记后,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交代办员回复申办人;属镇(街道)审批的事项。一是窗口受理。大厅入口处设有受理台,负责受理群众办事申请。二是全程代理。窗口代理机构受理办事申请后,认真登记并出具承办单,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申请人坐等结果即可。三是监督办理。专职代办员根据工作性质,将材料转给相关站点的具体办理人;督促具体办理人在承诺时间内迅速办结。

(二)强化“两个拓展”。

一是在服务内容上扩展。除服务指南上规定的事务性审批代理事项以外,根据群众需求,我们把为民服务与为民服务、为商服务结合起来,增设政策宣传、劳动用工信息发布、实用技术、群众来访、矛盾调处等服务项目,由事务型代理向生产型、科技服务型纵深发展,为群众生活提供服务。建立干部走访和民情接待、现场办公制度。干部根据“四知、四清、四掌握”机制进行民情走访和群众事项代理服务。使工作重心下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实现了“群众有求不出门”。二是在服务方式上拓展。要求窗口干部要认真学习为民服务内容,提高自身业务工作能力,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了解群众需求,帮助群众解难释疑,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开创为民服务工作新局面为民服务全程代人办理制度涉及面广,干部群众关注程度高,为保障高效有序运行,真正服务群众,我们建立健全了“六项制度”,逐步建立起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

一是例会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成员联席办公例会,通报情况,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分析症结,解决问题。

二是公开制度。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中,凡是需要公开、能公开的事项和程序都要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和实施监督。

三是承诺制度。对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承办内容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实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监督制度。通过承办人、承办人对具体经办人要进行催办、监督和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防止和克服违规代办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1〕7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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