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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1〕7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浏览次数:785


盘县政办发〔
202
17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7

 

 

盘山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县基本情况

(一)农业经济基本情况

盘山县地处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下游,是沿海经济带的地理中心,全县下辖13个镇(街道)、154个行政村,27.4万人口,版图面积2036平方公里,拥有49公里黄金海岸线,2万公顷近海滩涂。盘山县为退海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质肥沃。盘山县农业人口10.3万人(不含国营农场职工),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71.6亿元,现已形成粮食种植业、设施农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加工业四大主导产业。在河蟹产业上,大力推行“一水两养、一地多收”生态种养“盘山模式”,支持和鼓励开展水产养殖技术攻关。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辽宁省首家“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及“全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和“全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1.粮食生产方面。落实播种面积80.85万亩,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水稻61.8万亩,玉米16.5万亩,大豆及其它作物2.5万亩。全县水稻主导品种仍然为盐丰系列和盐粳系列。

2.农业机械化生产方面。2020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96.22%以上。实现水田整地面积61.8万亩,机械化水平为100%;水稻机插秧面积59.54万亩,机械化水平为96.34%。机械收割56.27万亩,机械化水平为91.05%。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94.4%。实现旱田整地面积16.5万亩,机械化水平为100%;玉米机播种16.5万亩,机械化水平为100%。实现机械收割13.42万亩,机械化水平为81.32%。

3.水产方面。2020年全县河蟹养殖规模104.6万亩,产量2.88万吨,产值9.2亿元。目前,全县拥有河蟹产业合作社20余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4家,100亩以上养蟹大户1200余户,从业人员7.8万人。通过海水多品种综合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培训养殖技术员、养殖户50余人次。

4.畜牧养殖方面。2020年全县畜牧工作通过新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稳中有升,生猪存栏15万头,牛羊存栏4.23万头只,禽存栏605万只,较2019年平均提高5%,肉蛋产量提高8%,基本满足我县“菜篮子”需求。养殖场(户)疫病防控意识提高,通过农技人员广泛宣传和现场指导,结合“大清洗、大消毒”工作开展,确保了我县疫情稳定,没有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

全县共有县级推广机构4个(农业、农机、水产、畜牧)和13家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现已全部整合到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职能不变,镇(街道)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编制总额174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农村推广工作 91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3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7人。

二、主要目标

2021年,进一步完善“专家+试验示范基地+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完善农业科技示范体系。建设9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9项(次)以上的农业主推技术。对全县1/2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遴选培育91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三、实施内容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1.遴选农技人员。全县遴选培育91名知识全面、技能过硬、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实现农技服务全覆盖。主要负责全县生产技术指导,支撑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质量安全、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2.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完成科技示范主体、试验示范基地下乡指导要达到60天以上。统一配备技术指导员胸牌、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举办的技术培训班及赴省外交流学习,省内异地研修等。每位技术指导员要与负责的科技示范主体签订年度协议书,搞好生产调查,分户制定示范户的技术指导方案,并指导实施;对每个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并建立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每位指导员与负责的科技示范主体进行对接,要了解科技示范主体姓名、家庭住址、地块或种植(养殖)区域及种植(养殖)品种、面积或规模等;科技示范主体要知道所负责指导服务农技指导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指导专业等。

3.农技推广信息化。全县技术指导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每年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上报至少50篇服务日志、提问量与解答量100条以上。及时反馈科技示范主体的生产情况,及时准确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指导示范户填写《科技示范手册》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并接受检查和考核。技术指导员享受科技入户技术指导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以实际工作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绩效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进行评价取酬。

(二)抓好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确定科技示范主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遴选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严格按照各镇(街道)站组织遴选,对遴选对象要在所在村、镇(街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确定(采取专家评审、组织公示、会议研究等),切实把示范主体选好。确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421户,每个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带动周边10--20个农户,辐射全县农户。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要承担带头使用新技术、新品种、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协助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技术信息采集和项目评价工作等义务。

2.抓好物化补助发放工作。严格农资产品采购管理。按照500-800元的标准,对示范引领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实行物化补助。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实施,建立好补助资金及农资产品发放台账,作为财政报账和审计检查的重要依据。

3.抓好示范主体的对接及培育工作。盘山县编制内县、镇(街道)两级农技人员(含聘用特殊具有行业代表性乡土专家,种植、水产、农机和畜牧4个行业),均负责对接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原则上每名农技人员要负责培育1个以上,每位农技人员要与负责的示范主体签订年度协议书,对每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结合生产时节进村入户开展指导服务,并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做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三)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1.抓好筛选认定。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筛选条件和程序,采取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9个。

2.完善相关手续。对基地建设,与基地建设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对基地建设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对列入计划、验收合格的示范基地每个补助3-5万元,对发挥作用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地,每个基地可增加到5-8万元,重点推进基地建设提升技术、拓展服务。

3.加强基地规范化管理。完善示范基地建设运行制定管理办法,并将管理制度悬挂基地明显位置;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加强基地考核验收,健全档案资料,规范基地运行管理。

4.抓好示范展示,提升基地建设水平。明确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依托省级技术专家团队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

(四)抓好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

1.筛选、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辽宁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2021-2022年农业主推技术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1]449号文件精神,盘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遴选了本年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主导品种:

种植业(含农机):主导品种为盐粳系列、锦稻系列、盐丰47。

畜牧:猪(长白、大白、杜洛克)、肉鸡(AA+、罗斯308)。

渔业:河蟹、红螯鳌虾、草虾、车虾。

主推技术:

种植业:稻蟹综合种养技术:利用稻田水体开展种稻与养蟹相结合,水稻和河蟹共生可以产生互补效益,进一步提升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同时,由于田里养蟹,需要严格控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和用量,显著提升了农产品的绿色生态水平和产品品质,并提高水稻、河蟹的商品价值,从而获得“一水两用、一地多收”的综合效益;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在确定水稻目标产量和需肥总量的基础上,确定有机肥与化肥的施用量。在水稻基肥的施用上,采用生物有机肥、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对实现水稻目标产量时需肥量不足部分通过施用化肥进行调节,通过有机替代无机促进化肥减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达到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的目的;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采用农艺措施、生态防治、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综合防治病虫草害,减少化学农药的投入,全面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推进科学用药、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达到绿色生产的目的。

农机:水稻全程机械化技术:(水田机械整地技术、水稻机械插秧技术、水稻机械收获技术)通过全程机械化技术的实施,达到改变传统耕作习惯、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劳动工日,减少粮食损失,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少耕、免耕及地表覆盖、合理种植等综合配套措施, 从而减少农田土壤侵蚀, 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并获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农业技术。

畜牧业:生猪健康养殖综合配套技术: 通过生猪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免疫程序的合理制定,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减少疫情发生,同时加强消毒指引,做好消杀工作,规划饲养标准及疫病防治要领,提高畜禽成活率,确保养殖业增产增收;畜禽抗生素减量替代技术:肉鸡饲养时间短,大量抗生素会滞留动物体内,直接、间接影响人的健康,新推广的中药、微生态制剂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促进人体健康。

渔业:稻田综合种养:早放精养、种养结合、稻蟹双赢的稻田种养新技术模式。使用立体生态养殖技术,使得水稻增产,河蟹、红螯鳌虾、草虾、车虾规格增大,产量提升,综合利用土地,提高综合效益;池塘混养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水质调控、营养物质循环利用,节约水域资源,提高养殖效益,从养殖环境、饵料等源头切断了主要病害原体的传播,不增加投入的基础上达到健康养殖的目的,保障了水产品质量。

2.抓好发布。实施农技推广责任制,组织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定示范户技术指导方案,制定相应技术操作规程。利用网络、电视台、广播、文件、培训和明白纸等方式推介并发布,真正得以试种、试用。

3.抓好推广。在全县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试验示范推广,依托试验示范基地对主推技术进行示范展示,其数量不低于筛选主推技术总数50%,并落实到具体的实施单位和农技人员。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做好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应用过程的跟踪调查和数据收集,提高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入户率和到位率。

(五)抓好基层农技人员培训

1.抓好省、市级培训。积极配合省级重点班、市级普通班的培训总体安排,合理确定学员参训批次。指定专人带队,负责培训学员全程管理,确保学员参训率和到课率。

2.抓好县级培训。重点培训未参加省市组织的农技人员、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选聘的村级技术指导员、乡土专家等培训;围绕生产时节,抓好相关技术培训。健全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学员登记表、培训地点、教学安排、授课教师、签到簿及影像资料等,做到齐全、规范,并按年度分类建档。

 四、进度安排

2021年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

(一)筹备阶段。2021年8月—11月,完善竞争上岗、责任推广、绩效考核、知识更新等相关制度。组建行政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遴选示范主体、确定技术指导员、筛选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资料。

(二)项目实施。2021年11月到2022年9月末。全面实施深化改革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农技人员培训、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基地建设,提高服务效能等工作任务,完成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核查。

(三)总结验收。2022年10月,进行项目总结,进行项目验收和抽检,形成验收总结报告。充分挖掘、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改革与建设的成果。

五、主要参与单位、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团队职务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专业

孙富余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研究员

植物保护

刘学光

副组长

辽宁省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水产养殖

孙文涛

副组长

辽宁省农科院植物营养与z环资研究所

部长/研究员

土壤肥料

李志强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

植物保护

于凤泉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研究员

植物保护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

副研究员

水稻栽培

  

  

盘锦市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主任

农业经济管理

 

  

大连海洋大学

教授

水产养殖

于永清

  

盘锦市盘山县河蟹技术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

水产养殖

  

  

东港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农学

 

六、2021年中央财政拨付补助项目的资金主要用途

2021年中央财政拨付经费170万元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和《关于对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要求,用于推进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实施。主要用途如下:

(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约56万元

1.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约 34万元,每年不超过项目总额25%补助。主要用于基层农业技术指导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时产生的误餐费和通信费。补助标准参照盘财行〔2017〕210号文件和具体工作实际需要:技术指导人员误餐费补助为50元/天,补助天数为60天,不足60天的以实际下乡指导天数为准(技术指导服务期间一律不允许使用公车);通信费每人为700元/年(含话费和手机APP流量费)。

2.聘请专家团队、聘请省内专家费用约13.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班聘请专家讲课费及承担推广主推技术模式指导专家团队指导费等(每个技术模式指导专家团队补助5万)。

3.指导手册、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及档案管理等补助8.5万元。

(二)农业科技示范补助约68万元

1.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约38.5万元。重点推进基地建设提升技术、拓展服务;对开展试验示范、观摩培训、学习交流等补助。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约29.5万元。按照500-800元的标准,对示范引领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重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补助。

(三)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约44.5万元

用于县级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赴省内外交流学习、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实训等的教材、场地、食宿、交通等费用。(其中:农技人员省级重点班培训5天、拟每人费用   1800元;市级普通班培训5天、拟每人费用1500元)

(四)项目资金专项审计费1.5万元。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为有效协调相关部门,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成立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

 长:冯大庆    副县长

副组长:王玉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坚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

中心主任

 员: 柳少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阚文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丽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宏伟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奇    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

 岩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羽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勇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孙奇(兼),组织项目实施。办公电话0427-3557027。

(二)成立项目专家组

围绕我县主导产业,负责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协调解决生产中技术难题。

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专家组

 长:孙  奇  县农业农村局主任

 员:王桂艳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股股长

 丹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

正高级农艺师

李成军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

正高级工程师

 涛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

正高级工程师

李树继  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

教授研究员级兽医师

(三)严格项目监管,强化绩效考核

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建立农技补助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技术人员采取自评、打分、专家评审等形式进行绩效考核,确定等次。(对技术指导员的补助资金,与技术指导员下乡和绩效考评挂钩。通过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评,对优秀的技术指导员给予奖励)。

(四)加大总结宣传力度

按照农业部统一要求,明确信息管理员,及时报送相关动态信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宣传工作实践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附件:1.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技术指导员名册

      2.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名册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7日印发

政策解读:《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有关问题》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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