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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1〕6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7 浏览次数:343


盘县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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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加强对全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政府决定成立盘山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委、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全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规定;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组成人员

 长  恺  常务副县长、盘锦高升经济区

                党工委书记(兼)

副主任:赵恩杰  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潇  司法局局长

 员:  波  人大法制委主任

孙国良  教育局副局长

 涛  公安局副局长

 鹏  民政局副局长

 震  司法局副局长

 营  财政局副局长

 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俭  卫生健康局长

 博  总工会副主席

刘子源  委副书记

 静  妇联副主席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陆潇(兼)。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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