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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期间暂停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18 浏览次数:405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切换至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平台切换期间将暂停医疗保障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及事项

(一)参保缴费业务 

202110188时至2021103024时。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受理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人群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变更等业务。盘锦政务服务网同步暂停上述业务。

(二)医保待遇业务 

2021102018时至2021103024时。暂停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的就医购药服务;暂停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及直接结算业务。

平台切换进度如有提前或延后,将在“盘锦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二、暂停期间相关业务办理须知

(一)定点药店购药业务 

拟使用个人账户购药的参保人员,可使用现金等方式在定点药店先行购药,待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于1110日前凭相关凭证到原购药药店,办理退费转医保个人账户结算业务。

(二)定点医院住院业务 

参保患者需要住院的,按自费方式先行办理住院,待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转为持卡住院;参保患者需要出院的,推迟办理出院结算时间,待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办理出院手续。

(三)转诊转院业务 

具备转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转院业务时,由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在异地就医时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持住院病历、住院收据、费用清单、转院审批表、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结算,待遇执行盘锦市相关政策规定。

温馨提示

请享受门诊特病、门诊高值待遇患者妥善安排就医购药时间,避免平台切换期间无法结算造成的不便。平台切换期间,部分业务将延迟办理,相关待遇款项可能延期核发,在此过程中给广大参保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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