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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5 浏览次数:228

处罚对象:盘山县高升镇婷婷美容会馆

执法机关: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盘山县高升镇婷婷美容会馆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案

案件来源:监督检查中发现

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时间:2021年8月19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盘卫公罚【2021】第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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