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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山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9 浏览次数:1987

 

 

盘县教通〔2021〕7号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盘山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盘山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盘山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印发的《盘锦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为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形势,现就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公平为目标,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全力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2.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的需要,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继续通过“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完成。(手机端:盘锦微教育->政策发布->2021招生入学报名或辽事通->办事->城市频道->盘锦市->教育服务->入学报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过招生平台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非经过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视作无效招生。

3.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4.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5.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居住证作为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的依据之一,居住证持有人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入学待遇。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于符合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待对象,予以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6.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分班,班与班之间学生数原则上相差不超过2人;合理排座,不得根据考试成绩编排座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拒绝经过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入学,学籍建立完全以招生平台的录取结果为准。学生和学籍不得分离,即“籍随人走”。

二、招生原则

1.属地划分原则。县教育局负责域内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域内常住人口等情况统一制定并发布。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严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2.划片招生(对口升学)原则。县教育局要根据学校布局、常住人口的变化等因素合理划分招生片区,小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生,初中可根据域内实际情况采取对口升学或划片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生应遵照对口直升的原则,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校小学毕业生的就学需求。各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3.批次录取原则。县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根据报名条件设定批次录取顺序。当同一批次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当某一批次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此过程面向社会予以公开。

4.公开透明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简章)等通过招生平台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过程的关键环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家长代表进行监督,切实保证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5.控制择校原则。为防止因择校而产生的转学现象,凡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申请变更就读学校,需在2021年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局按照《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人文关怀原则。盘山县域内户籍的孤儿可在户籍所在地根据意愿选择学校就读,由各校负责安排。

三、主要内容

(一)小学阶段招生

1.入学信息登记。县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1年8月23日以后,如个别学校学位仍有空余,经县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最多可由2015年8月31日延后至2015年12月31日,学生信息由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录入。

7月1日-7月5日,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招生平台或到申请入学学校登记孩子入学信息,选择报名学校(现场报名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初审)。7月5日为小学入学报名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和报名学校。

2.小学入学信息真实性审核。7月6日以后,各小学根据申请就读本校的学生信息,采取现场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初审,县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复审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真实性审核通过信息。

3.小学录取。各小学依据县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时间安排、录取方案、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需采用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此过程由县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已被某一小学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小学录取。

4.小学补充报名及录取。8月25日,未在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未被录取的学生,通过招生平台补充报名。

8月26日-27日,县、校统筹未被录取的小学学生入学,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5.统筹居住地入学政策。本县小学招生面向本县户籍、本地居住以及来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招收外县区户籍且不在盘实际居住的儿童入学。本县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和本县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各校应满足入学要求。

(二)初中阶段招生

1.县内各小学完成毕业操作。6月29日前,全县各小学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中完成毕业操作。

2.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及报名。6月29日-6月30日,由县教育局将域内各小学毕业生信息导入招生平台。

7月1日-7月5日,各学校有序组织域内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进入招生平台,对学生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学生各项信息核对无误后,学生家长可通过招生平台或到申请入学的初中进行报名。7月5日为初中入学报名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和报名学校。对于现就读于我市民办学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如非盘锦户籍且不满足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建议选择对口直升方式,如因不满足市内其他初中的招生条件导致不能被盘锦各初中录取的,由家长自行协调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对于符合申请回盘就读初中条件但毕业于县域外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入学材料并录入学生信息。

3.初中入学信息真实性审核。7月6日以后,各九年一贯制学校审核本校学生直升申请,县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同时,各初中根据申请就读本校的学生信息,采取现场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初审,县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复审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真实性审核通过信息。

4.初中录取。各初中根据县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时间安排、录取方案、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采用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此过程由县教育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全程参与。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已被某一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其他初中录取。

5.初中补充报名及录取。8月25日,未在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或未被录取的学生,通过招生平台补充报名。

8月26日-27日,县、校统筹未被录取的初中学生入学,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6.统筹居住地入学政策。招生对象:一是盘山县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是符合户籍、住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之一的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不招收县域外户籍且不在盘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对于毕业于外省市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来)盘就读初中,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盘山县内户籍;

(2)在盘山县实际居住,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有盘山县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

(3)在盘山县务工随迁,法定监护人能够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法定监护人具有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放的盘山县居住证。

为规范招生秩序,符合初中报名条件的县域外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回盘就读,学生家长有义务提前告知原毕业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避免两地重复报名。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学生无法入学,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盘锦弘毅中学(寄宿制学校)在审批地招生范围内招生,不得超范围招生。

四、其他说明

为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升学权益,落实全市2024年中考相关要求,予以转达提前说明如下:

1.在民办学校就读的盘锦户籍学生、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中考时与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2.自2024年中考起,盘锦户籍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盘锦市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四位为“2111”)且具有盘锦市户籍;

(2)户籍从市外迁移至盘锦市的考生,要求在盘锦市的户籍满两年,以2024年中考为例,户籍迁移时间应为2022年3月31日前。

3.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小学起始一年级即在盘锦市注册学籍,并具有完整的盘锦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经历;

(2)在盘锦市公办学校连续就读满两年;

(3)在盘锦市实际居住,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有盘锦市的不动产证(或购房全款发票、网签备案合同),其中不动产证的登记时间、购房全款发票打印时间或网签合同备案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逾期均视为无效;

(4)法定监护人的盘锦市社保缴纳记录满两年(并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居住证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条件之一。对于仅持有盘锦市居住证的外市户籍考生,如不满足上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认证条件,市教育局将单独制定盘锦市高级中学等重点高中到校指标。

5.对于持有居住证入学的学生升学考试政策,上级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补充和完善,如上级部门对居住证在升学考试方面出台新的政策,将按新的政策执行,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6.2024年中考其他政策未尽事宜,市教育局将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制定发布。我县将视政策和实际情况,保留对盘山县高级中学、盘锦华发国际学校的到校指标政策制定的权利。

五、工作要求

1.全县教育系统上下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严格执行市、县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各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县教育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及时纠正,并对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3.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附件:1.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附件1

  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招生

工作安排

盘山县

参与对象

中小学学生信息注册

7月1日-5日

学生家长 各学校

中小学学生信息真实性审核

7月6日-9日

各学校、县教育局

中小学录取

8月16日

各学校、县教育局

中小学补充报名

8月25日

学生家长、各学校

中小学补报录取

8月26日-27日

县教育局

 

 

附件2

盘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及地址

盘山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0427-3552183    3552182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街道贾家社区井下路36号

盘山县实验学校  咨询电话:0427-3786505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北大街26号

盘锦弘毅中学 

咨询电话:0427—8107007  1389872****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太平街道红山街

盘山县棠树学校

咨询电话:1554133****(小学)1394278****(初中)

地址:盘山县沙岭镇棠树学校(棠树路5号)

盘山县沙岭学校

咨询电话:1302822****(小学) 1874238****(初中)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中兴路74号

盘山县沙岭北郑学校

咨询电话:1394277****(小学)1323896****(初中)

地址:盘山县沙岭镇北郑村

盘山县古城子学校

咨询电话: 1824271****(小学)1850242****(初中)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古城子镇拉拉村古城路213号

盘山县坝墙子学校

咨询电话:1504277****(小学)1399872****(初中)

地址:盘山县坝墙子学校

盘山县吴家学校

咨询电话:1305086****(小学)1864276****(初中)

地址:盘山县吴家镇兴榆路175号

盘山县陈家学校

咨询电话:1399877****(小学)1874238****(初中)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陈家镇府前路91号

盘山县高升学校

咨询电话:0427-5691555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高升街道南关街68号

盘山县得胜学校

咨询电话: 1504231****(小学)1870423**** (初中)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得胜街道三棵村吉祥街2号

盘山县太平学校

咨询电话:1318856****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太平社区

盘山县胡家学校

咨询电话:1532628****(小学)1304386****(初中)

地址:盘山县胡家镇居委会。

盘山县甜水学校

咨询电话:1394272****(小学)1564274****(初中)

地址:盘山县甜水镇孙家村。

盘山县东郭学校

咨询电话:1510427****(小学)1864279****(初中)

地址:盘山县东郭街道东郭地税南200米。

盘山县石新小学

咨询电话:1504278****  

地址:盘锦市盘山县石新镇甜石线路东50米。

盘山县羊圈子小学

咨询电话: 1313092****(李长路)

地址:盘山县羊圈子镇振兴街3号

二、招生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辽宁国腾天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427-3306999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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