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季度拟新增 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公示名单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盘医保发〔2021〕6号)精神及相关要求,经市医保中心组织评审,拟新增盘锦市中心医院等4家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
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5日。
公示期内,可就上述机构是否符合我市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相关规定接受各界的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
0427-2209100
0427-2209138
信函邮寄地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5号
单位:盘锦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邮编:124010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