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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发〔2021〕6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整合搬迁羊圈子镇 小塑料加工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2053


羊圈子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盘山县羊圈子镇海河塑料厂坐落于羊圈子镇羊圈子社区,距离居民区不足15米。主要从废旧塑料购买、清洗、粉碎和出售,于2016年清理整顿时办理现状评估登记表。经现场核查,该厂内有一座约90平米厂房,一套简易塑料清理破碎生产线,门窗未密闭。建有一座200m³的冲洗废旧塑料水池,废水经沉淀后外排到附近边沟。不符合现阶段镇区产业规划,距离居民区不足15米,且生产设施简陋,工艺落后,2016年虽已取得现状环评,但不符合现阶段环保要求。

经询问调查和多方取证,该厂不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811号)等文件规定,对该厂予以整合搬迁。

由羊圈子镇政府牵头负责,协调供电公司立即断电,县直相关部门配合,依法监督该厂整合搬迁。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1430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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