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升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2020年11月16日,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应急部门、公安部门在高升街道雷家村巡查发现一非法矿物油储存点,经现场勘察发现院内有简易非法储存设施,在场地南侧板皮房内有地埋式储罐,罐体露出地面高度0.9米,罐体露出地面最宽处2.6米,罐体长度9.1米,罐体容积约60立方米,内约35吨原料。
经询问调查和多方取证,该非法矿物油加工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属于“散乱污”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8〕11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对高升街道雷家村非法矿物储存点予以关停取缔。并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高升街道组织对该场地及罐内非法矿物油依法代为先行清理处置,所需费用由违法主体承担支付。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