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月10日起,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盘山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盘县新疫防指发〔2020〕45号)要求,重点对餐饮单位和购物消费等场所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防控提示语和“健康通行码”、是否认真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通行码”等措施、是否对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是否严格洗手消毒、是否全时段佩戴口罩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农(集)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防控提示语和“健康通行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是否进行体温监测、是否全时段佩戴口罩、是否严格落实查验“健康通行码”、是否进行体温监测、是否佩戴口罩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2202户次,检查药店97户次,约谈3户,停业整顿14户。
报送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栏目:食品药品监督
报送时间: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