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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盘县新疫防指发〔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1-24 浏览次数:582

关于印发盘山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经济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织紧筑牢基层疫情精密防控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地区防控工作部署,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盘山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盘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盘山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地区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松懈

    (一)进一步规范防控制度和流程。针对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防疫措施、文件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更新整理归档。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及相关制度,形成工作指南,编制流程图,制定防疫“明白卡”,确保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都有统一制度。

    (二)进一步强化摸排管控和健康管理

    1.来盘返盘人员摸排要求。实施挂图作战,强化“铁桶式”网格化人员排查、追踪和管控,采取十户联包联保形式,实行县级领导包镇(街道)、镇(街道)级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片、中心户长包户的防控包保责任制,一律进行包保;所有村(社区)要组织人员通过“敲门行动”,逐门逐户排查来返盘山人员,将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出租房管理纳入管控范围,对外来租客做到逐一排查、行程核验、信息登记、健康筛查等,确保一盯到底。

    2.来返盘山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对境外来(返)盘山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血清抗体检测1次;对国内疫情重点管控地区来返盘山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2次+血清抗体检测1次”管理措施;春运期间,对返乡回农村地区人员实行“提供抵盘山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我健康监测14天+2次核酸检测”管理措施。

    (三)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常备工作组。为满足新冠肺炎疫情扁平化管理、常态化运转、规范高效、应急实战工作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常备工作组,负责日常状态下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政策制定、技术指导及应急状态下的紧急支援、快速处置等工作。

    2.强化冷链食品全链条监测。强化冷链食品运输、管理、从业人员等全闭环,对涉冷链食品、外包装、从业人员等每周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强农村农贸市场等冷链食品的监管,把好进货关,严禁销售无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严守入库关

    3.强化重点人群、物品和环境监测。县医院和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县医院、村民活动室、养老院及具有辐射能力的大型农(集)贸市场、出租车、商超、歌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环境每周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坚决做好“人、物、环境同防”

    4.强化医疗机构疫情监测。坚持“分院、分区、分诊”原则,严格管理县医院发热门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就诊发热人员全部进行“1+3”检查(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抗体检测、胸部CT、血常规检查),在结果未明确前,实行单人单间隔离观察;规范设置“三区两通道”各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都要备有专门隔离房间,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立即报告并做好登记追踪和协调转运。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要求,落实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管理措施,明确专人监督负责,做好院内感染监测和健康监测。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监管,强化实验室院感防控,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和“探头”作用。

    5.强化药店监测。县域内各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要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加强发热、止咳、抗病毒、抗菌药物等的监测预警,严格执行购买实名登记制度。

    6.强化疫情信息报告监测。严格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医疗机构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疾控机构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完善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发生疫情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不得晚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进一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各镇(街道)、各园区、各相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学校、养老机构等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景区景点、民宿、餐馆、文化室、网吧、养老院、监所、精神医疗机构、宗教场所、学校、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测温、登记、扫码、通风、消毒、戴口罩等防控工作和人员健康监测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春运交通防控。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确保做到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工具及场所消毒通风无死角、人员体温检测无遗漏、保持“一米线”排队。加大“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源头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载客、客货混行、违规驾驶等行为。针对突发疫情可能引起的交通管制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做好物资运输保障。

    (六)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专项整治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保持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清洁。加强环境消杀,开展冬春季统一灭鼠和越冬蚊蝇消杀活动,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强化对农村生活垃圾的监管,全力保障垃圾日常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七)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五种能力”建设

    1.强化流调检测能力建设。加强联合流调溯源专班力量,扩充流调队伍,保证常态化状态下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人员相对固定;运用信息化手段,按照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规划,提前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减少环节,提高现场采样速度,县域内日采样检测能力不少于1000人份。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县医院、县疾控要增加设备、增添人手,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加强镇(街道)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确保规范采样、有效防护、

    2.强化集中隔离能力建设。按照“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及早谋划农村地区符合条件的集中隔离场所,按照不少于每万人口20间的规模进行储备,每个村应当利用闲置房等资源设置部分集中隔离场所,确保疫情发生后按照确诊病例与集中隔离房间1:100的比例配置提前准备好隔离场所。对实施居家隔离的一般人群,要严格落实《盘山县居家隔离管理指导规范》隔离措施,防止居家不居、隔离不隔、流于形式。

    3.强化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县医院应提前做好应对大规模疫情医疗救治的工作准备,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坚持一人一策、一人一方案,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病例要及时转运到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加快推进盘山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平战转换项目和中医院改扩建及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项目建设,大力推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服务,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4.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根据域内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各镇(街道)、各园区、各相关部门组织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准备,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防疫物资以及区域协防等各项准备,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指挥、联合处置演练,加快补齐漏洞短板。春节前,县防指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演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强化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加快疫苗接种工作,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对重点人群疫苗接种优先开展、优先保障,进一步加快接种进度,尽快形成人群免疫屏障。以村(社区)为单位,强化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生产调度,完善医用防护类物资、检测试剂和设备、药品和救治设备等重要医用物资配置,加强农副产品等生活必需品物资调配、运输和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确保春节期间“米篮子”“菜篮子”稳定。

    (八)进一步强化“数字防线”

    1.强化大数据追踪排查。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信息监测,及时精准获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盘山人员信息数据,加强对信息数据的清洗比对,第一时间推送基层摸排、核查、反馈。发挥网格员作用,24小时内排查到人头,做到动态清零。

    2.强化“健康码”管理使用。落实好防疫“健康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一码通行,进一步打通技术和服务各环节,加快人员核酸检测、感染状况、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个人申报等信息一码整合。在客流较大的公共场所适当增加工作人员和检测设备配备,确保扫码查验高效准确,同时提供人性化、“适老化”配套服务。

    (九)进一步强化聚集性活动管控

    1.严格控制人员出行。广大村(居)民要减少出行活动,提倡在外人员就地过春节,非必要不返盘山,如确需来返盘山,需提前三天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并接受村(社区)的健康管理,落实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提倡外地人员留在当地过春节,非必要不离盘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当地过春节,鼓励企业以岗留工、以薪留工,组织开展关心关爱员工活动,动员外地员工留盘山过年。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全县各级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格控制各类佛事、庙会、灯会、节日祈福等群众性活动,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活动须制定具体防控方案,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地镇(街道)审核同意后,由审核单位送县防指办公室报备。

    3.严格控制群众性活动。提倡广大群众不组织、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聚集性活动,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并按规定逐级通过村(社区)和镇(街道)备案。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宴席。

    二、强化常态化防控“四方”责任

    (一)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县、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地在岗过年,启动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岗位责任,全时待命,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疫情,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各有关方面配合协作,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决策、第一时间行动,果断采取措施,迅速扑灭燃点。要切实履行防控投入责任,确保所需经费、物资及时到位,关心关爱一线疾控人员、医务工作者、社区防控人员等。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高度重视疫情衍生风险问题,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二)压紧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全县各级各类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本行业本系统疫情防控方案、技术指南,认真落实各项防控规定、措施和要求,切实抓好春节期间涉及人员密集流动的重点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监所、民政服务机构、学校等)、重点商贸场所(包括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服务场所(包括餐饮场所、旅游场所、会展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等)、重点公共场所(包括交通场站、公园等)等4大类重点场所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燃点漏点。

    (三)压紧压实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全县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委会要全面落实“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环境场所消毒,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工作,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强化各单位疫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责任。

    (四)压紧压实家庭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制作春节期间家庭个人防护“明白卡”,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和丰富多样的宣传手段,引导广大群众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随身携带、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1米线等常态化个人防护措施不松懈。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县防指加强对“四个责任”落实的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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