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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盘县新疫防指发〔2020〕45号

发布时间:2020-12-30 浏览次数:639

关于做好盘山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经济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元旦、春节临近,将迎来人口流动最多、持续时间最长的重要假期,给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带来更大的挑战,为全面筑牢外防输入全方位立体式“防火墙”,按照省防指16号令和市防指10号令命令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紧盯重点人群抓防控

      1.对境外来返盘山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对在第一入境点已隔离14后符合解除隔离观察的境外来返盘山人员,须闭环转运至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场所集中隔离观察7天,并进行“1+1”医学检测,食宿费用自理;解除隔离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健康观察期满后,须在属地政府(街道)和村(社区)备案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2.对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返盘山人员实行“14+2”防控措施。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返盘山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食宿费用自理。

3.对国内疫情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盘山人员实行“7+7”防控措施。国内疫情重点关注地区来返盘山人员须提供抵盘山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

二、紧盯重点领域抓防控

4.强化餐饮单位防控。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通行码”等措施,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严格洗手消毒,全时段佩戴口罩。在清洗加工进口冷冻、冷藏食品时,清洗加工后必须更换手套,加工前对内外包装严格消毒,加工后无害化处理内外包装所有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控制宴席、大型聚会等聚集性活动的规模和时限;坚决禁止外地人员在县域内举办酒席等聚集性活动。

5.强化住宿业防控。严格住宿实名登记,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查码,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置,拒绝检测、未戴口罩予以劝阻加强宾馆内公共区域设施管理落实通风消毒消杀等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6.强化医疗机构防控。医疗机构要严把“入口关”和“排查关”,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人员。启动最严格的预检分诊工作强化发热门诊排查,发热门诊要保证24小时全天候接诊,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用诊疗设备、预留充足的隔离留观区域,落实“一人一诊室”“一患一陪护”制度,对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和发热患者一律开展核酸检测,严格管理严格做好院感防控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管理,基层医疗机构一律不得首诊发热病人。

7.强化景区防控。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预约常态化,严格落实游客和工作人员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做好信息登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等工作。不接待14天内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团队。

8.强化校园防控。强化校园封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每日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有序安排学生假期,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确保校园安全。

9.强化交通工具防控。落实落细各类交通工具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公共卫生和公共秩序维护等防控措施做好冷链食品企业交通工具及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载客、客货混装、无证上岗等行为。

10.强化室内文化休闲娱乐场所防控。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网吧、图书馆、体育馆、美容美发、公共浴室、歌厅、游艺场所等接纳消费者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11.强化购物消费等场所防控。农(集)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全时段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查验“健康通行码”、体温监测、佩戴口罩等入店流程。经营场所要加强室内通风,增加公共卫生间、人员通道、购物工具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清洁消毒频次。严格实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重点加强对冷链产品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根据人流量适时采取限流措施,防止人员扎堆聚集。

三、隔离观察场所全闭环

12.强化区域闭环。认真排查留观场所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留观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合理划分生活区、物资保障供应区和医学观察区,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

13.强化人员闭环。留观场所的医务人员、安保人员、服务人员等实行闭环管理,不得随意外出;严密观察隔离人员健康状况,每日进行监测报告。

14.强化处置闭环。做好隔离房间、场所内公共区域和公共用品用具日常消毒;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清理和处置。

四、冷链食品全闭环

15.强化冷链食品运输闭环。对域外运至我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抵盘山24小时前,承运企业需向市场部门报备,确保冷链食品全程可追溯;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织密织牢全链条闭环管控体系。

16.强化冷链食品管理闭环。建立“一对一”冷库负责制,实行“人盯库”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查“四证”;每周对冷链食品包装、存放外环境等进行1次核酸检测,严守入库关;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消毒消杀,做好冬春季“人物同防”工作。

17.强化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闭环。从事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从业人员闭环管理实行集中居住,不得随意外出,每周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重点人员全员接种新冠疫苗

18.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定点冷库违反规定贮存、销售冷链食品等行为,对无合法来源、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无消毒证明的冷链食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走私等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排查管理要精准

19.强化“铁桶式”网格化排查。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守住疫情防控网底

“五有”。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镇(街道)、村(社区)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坚持行动要跑在大数据之前,大数据要跑在流调之前,发挥好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

“一网格”。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来返盘山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外来人员、来自国内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六、核酸检测要精准

20.强化精准核酸。科学设置、规范管理核酸检测采样地点,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学,确保所有来盘山的在外务工人员、学生等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精准、有效。

七、流行病学追踪溯源要精准

21.强化追踪溯源。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向上溯源、向下追踪,收集其活动和人群接触情况,查明可能感染、传播的关键环节

22.强化部门协同。由县防指统一调度,公安、交通、卫健、通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详细收集梳理相关信息进行疫情研判分析,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各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力度,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业务必须管疫情防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疫情防控”的原则对防控隐患再排查、防范重点再明确、防范要求再落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检测、第一时间处置,坚决防止因个别环节防控不力造成疫情反弹从严从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总体战,以盘山一域的胜利为全市疫情防控胜利作出贡献。

 

 

盘山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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