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关于调减收回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结余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265

盘山县财政局预算指标文件


盘 县  财 指 文 〔 2020 〕 1003 号


关于调减收回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结余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减收回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结余资金的通知》(盘财指教〔2020〕114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调减收回你单位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专项资金49.79万元(其中:教育局6.35万元、弘毅中学43.44万元)。此项资金列2020年“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功能科目,请按照有关文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来源:省专项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助学金
    "三保"支出类别: 保民生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